(神農廣播電台106/4/11)檳榔為國際癌症研究總署(IARC)公告第一級致癌物,為預防癌症發生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、國土復育及維護國民健康,辦理檳榔廢園及轉作,凡平地或山坡地農牧用地種植檳榔園皆可參與廢園及轉作,請檳榔農把握今年最後1年申請機會,在年底前攜帶身分證及農地所有權狀等資料,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。
農企業與檳榔農合作產業轉型共創美好未來
農委會說明,為協助檳榔農順利轉型,政策性推動檳榔廢園可領取每公頃15萬元補助,並可選擇一次全園砍除或分3年砍除。倘廢園後又轉作推薦作物(如表),山坡地可領取補助種苗費5萬元及田間管理費5萬元,合計補助25萬元;平地則領取5萬元種苗費,無補助田間管理費,合計補助20萬元,以協助廢園轉作後檳榔農有穩定收益。該會為加強宣導,在各檳榔產區辦理說明會,除政策說明外,並邀請具銷售通路業者說明願意契作之農作物、區位、價金、雙方權利與義務等,有意願農民即可向農會申請與需求業者媒合,建立農企業與農民合作產銷模式,促進農民轉作後有穩定收益。
把握最後申請期限請檳榔農踴躍到公所申辦
該會再次說明,檳榔有害健康,近年來檳榔價格已不如往昔,農友砍除檳榔不僅有利國人健康、國土保安、轉作經濟作物更可增加收益,如轉作油茶可製成苦茶油,不僅油品成分佳,取代進口油茶籽及橄欖油等,提高國內食用油自給率,又能確保國人食用油安全,可謂一舉數得。該會為協助農民轉型,也有技術服務團輔助,並給予政策資源支持,該會強調,檳榔廢園及轉作申請期限至今(106)年12月31日止,請有意願農民儘速至土地所在地之公所申辦。詳細規範及訊息可洽農委會農糧署張小姐(049-2332380轉2247)或至該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afa.gov.tw)首頁>農糧業務資訊>檳榔廢園轉作專區)查詢及下載「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」。
訊息來源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